萍乡市森林公安局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兼有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保护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的专门机构,副县级建制。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法制科、刑侦大队、治安科,下属安源、湘东、开发、武功山四个分局。
一、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法律、法规,组织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林业行政案件侦破,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查、立案、侦查、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二、对各县、区森林公安局实行业务直管,进行统一指挥、协调、监督;同时,协助县区党委、政府抓好森林公安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负责全市森林公安派出所以上各级领导班子的考察考核工作,保证队伍的纯洁性。
三、直接受理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由下级森林公安机关受理确有困难的案件。
四、根据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治安防范,实施林区治安管理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稳定。
五、负责全市森林公安的警员、警籍、警衔、武器装备和车辆、被装物资的编制计划和管理。
六、受理下级森林公安机关所办理林业治安案件的复议申请。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萍乡经济开发区光丰管理处黄泥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