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林字〔2015〕148号
各县(区)林业局、各相关单位:
2015年11月,我厅对全市的省保障性苗圃和省油茶定点育苗单位生产的苗木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结果
本次检查了3个省保障性苗圃和2个省级油茶定点育苗点及2个社会育苗点,共7个育苗点。
1、苗木质量情况。各地的苗木质量意识比往年有所提高,苗木实生苗比例明显低于往年,除萌情况好于往年。尤其是轻基质容器育苗技术的普遍推广,进一步提升了油茶苗木品质,促进了良种良法在我市苗木生产中的应用。各个育苗点苗木成活率与去年相比均有所提高。
2、油茶穗条的来源情况。所有定点育苗单位使用的穗条均来自于省级定点采穗圃,穗条来源清楚,保证了穗条质量。
3、“四证一签”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的7家育苗点均办理了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所采用的种苗、穗条都在市种苗站和市(县)森防站办理了种子质量检验证、检疫证,同时附带有标签。
4、圃地管理情况。大部分育苗单位能及时清除圃地杂草,加强病虫害管理,苗木普遍长势良好。
5、生产经营档案建设管理情况。与去年比较,各育苗单位建档意识进一步提高,各育苗点都建立了档案,收集了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档案资料。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结果看,各地在油茶苗木质量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轻基质容器苗培育技术亟需加强。
(二)苗木初次定植密度过高现象依旧存在。湿地松和红心杉的密度过高,造成弱苗、荫苗比例偏大,影响了合格苗比例。
(三)田间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市森林苗圃和市林科所的育苗基地的杂草未除,田间管理水平较粗放。
(四)苗木档案管理不够完整。如:芦溪宣风茶垣花木园林有限公司和湘东区南山苗圃的经营档案不够完善。
三、几点要求
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建立和管理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档案,是加强对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实行林木种苗可追溯性制度的保证。各地要督促各育苗单位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档案内容,规范档案制作,确保种源清楚,去向明确,保障合法经营户的权益。
2、努力提高轻基质容器苗质量。要提高认识,总结今年轻基质容器育苗的经验和教训,引导各育苗单位充分认识容器苗空气和其它介质修根的作用,在培育轻基质容器苗时,积极采取苗床垫托盘、竹片、土层夯实等措施,确保主根不扎入苗床,培养发达须根,努力提高我市轻基质容器苗的苗木质量,保证造林成活率。
3、切实加强苗木田间管理。要加强对一年生大田苗的田间管理,及时除砧、除萌,超过定植密度的要实施间苗或移植到容器袋中,按育苗技术标准株数出圃。
4、强化苗木销售环节监管。为体现监管责任,各地要监督定点育苗单位在销售苗木时,除开具发票外,还需附上分购苗单位所在市县种苗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在油茶造林项目验收时作为质量凭证。
各地要针对本次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整改。市局将在苗木出圃前再进行一次“回头看”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其苗木将不予出圃。
2015年12月4日
萍乡市林业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4日印发